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付了1万定金
更新时间:2017-10-16 22:14:49
问题描述: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付了1万定金,要求7天内付首付,但是7天没有到,我发现小区存在许多问题,咨询了房管局的朋友说是开发商更换好几次存在很多问题不让买。这会想退押金可以吗?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当时经办人没有章就没有给我盖。合同上写着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甲方解除本认购书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对该物业另行出售。合同上明确写明经甲方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后才生效,他们没有盖章和签字。我是不是有权要回定金。这样打官司会不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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