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对方在工作时间受伤,我司需不需要负责,或者他可以走法律程序状告我司吗?
更新时间:2017-10-15 15:09:39
问题描述:
我司是快消品行业,因我司用人要求45岁以下可以办理入职,但由于特殊原因雇佣了一位52岁的促销员,给对方说明了因不符合我司用人年龄范围内,不能办理入职手续,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享有社保待遇,对方也同意了,因本身他自己有交保险。如果对方在工作时间受伤,或者是生大病。我司需不需要负责,或者他可以走法律程序状告我司吗?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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