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法人、总经理,公司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与其它
更新时间:2017-10-15 15:38:11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公司法人、总经理,公司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与其它公司合作广告资源,欠款7万元,我刚开始并不知情,员工与其公司终止了合作后,对方公司总经理打来电话我才知道,但是公司支出项中根本没有这比开支,我只能每个月拿出5000元来给对方公司结算,但是对方公司老板不愿意,说钱太少,要求每个月10000元,我跟她说,我这边只能每个月给5000块钱,然后对方公司就告诉我等着收法院传票,请问我每个月都有还款的情况下法院会受理吗?我门双方合作没有合同,没有欠据,没有任何书面内容,只有我门这个员工跟他们公司员工对接的qq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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