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法院判决债务人向本人(原告)立即归还借款七万余元,被告未依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不久本人申请强制执
更新时间:2017-09-30 22:40:45
问题描述:
三年前法院判决债务人向本人(原告)立即归还借款七万余元,被告未依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不久本人申请强制执行。债务是人一对夫妇,无房子等家庭财产,但他们夫妇两人稳定的年收入约45万元(公务员和国企中层干部)。法官拖延两年后才去第一被告(妻子)工作单位,要到账号后却没去银行实施冻结,拖到今年7月19日才偷偷摸摸冻结(是本人向法院投诉在起作用)。现在刚刚发现两个新情况:1.该夫妇有共同债务约200万元,大多还没有诉诸法律,丈夫患癌但还在上班(病情发展以后很难预料);2.今年初,另一家法院有两个执行案(合计20万无)对该债务人(妻子)的工资账号实施冻结。这样一来,本来三年之前应该冻结的,反而落在后面。就这情况,我有几个问题请教:第一,本来,我远远在别人之前起诉和执行,区区七万多元债权不会有任何问题的,而现在我的债权只能排队等候了,还是参与别的债权人一起分配?第二,执行法官玩忽职守,怠于履行职责,是否构成渎职?该法官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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