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宿舍水管破裂造成损失谁负责?
更新时间:2004-05-29 00:00:01
问题描述:
由于房屋年久失修,5月17日下午,接到室内走廊上的水管在水表进水口处下午破裂,晚8时许,我接到电话赶回发现两个房间被淹,积水通过房屋缝隙,渗透到楼下,浸湿楼下住户的部分财物。现场房屋和水管多年来没有得到维护,导致突发水管破裂的事情。由于房屋属于市北供电局的集体宿舍,当初南北局分家时,物业管理又是在市南供电局,每月物业管理费都是交到南局的物业管理公司。找到南局物业管理公司,他们提出:第一、他们收取的武官费只负责保洁和保卫工作,房屋的维修责任他们不承担。第二、房屋产权属于北局,而当初南北分家的时候没有将房屋的维修基金给他们,因此不愿承担责任。
现在楼下住户要求我对他们的财物损失负责,但是我感觉很无辜。
我想知道:1、我是否要对楼下财物损失负责任。多大的责任?
2、谁应该对此次事故负责。
3、由于该房屋屋顶漏水,墙面和天花板受损严重。我想问的是:如果房屋跨塌,或者天花板掉下来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应该如何界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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