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在离职当天提供给我离职证明,只让我签署了一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没有书面证明
更新时间:2017-09-14 07:33:05
问题描述:
近期公司以没有项目为由,提出辞退我们,但是又不想补偿N+1的工资,只想补偿1个月工资,我说如果给开具主动离职的证明,可以同意。但公司以公章不在公司为由,没有在离职当天提供给我离职证明,只让我签署了一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过两天拿到离职证明,发现证明上引用的是劳动合同法第36条,而不是37条,且之前答应我也是口头答应的,并没有书面证明,这种情况我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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