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就是不给她做手术,现在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
更新时间:2017-09-07 23:22:07
问题描述:
母亲跟兄弟一起住了十多年,十多年来母亲给他们照看家理家干活等,去年母亲得肠梗阻,兄弟就是不给她做手术,开始输了段吋间的液,后来就液也不输了,半个月时间了,水都不能喝一口后来兄弟他把母亲藏起来,让我和妹妹们到处都找不到母亲,后来听人说在兄弟上班那里污水处理站,我们找去看见母亲好难受,我们把母亲送到泸州,医生说再不手术肠就穿孔了,就会没救,第三天就做了手术,手术恢复很好,可在上月农历23早上母亲叫他们把田土和山林还给她,弟媳妇就与母亲吵了一架,母亲就气来脑梗了,语言不畅了,就是她脑梗了我们问她你要去幺儿那里住吗?她说不去。现他没赡养了,就应该把属于老人的那份田土,山林交出来还给母亲,现在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可干部们就不帮老人,都说山林是装了林权证,田土也装了证的,要不出来,意思就是永远都属于兄弟的了,原来父亲生病时找了大队干部写了协议书,有亲朋筆了字的,协议书上是一人管一个老人,吃穿住行医药费安葬后事一切应尽义务,责任父亲由我负责,母亲由兄弟负责。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父母,亲友,上级领导有权过问起诉追穷责任。在场人一共有十五人都筆了名的。律师你说现在母亲病成这样了,我们可以帮母亲要回属于她那份田地和山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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