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因为买卖发生口角,原告首先冲进柜台用拳头击打原告,原告为自卫抄起柜台上的剪子抵挡,造成原告受伤。
更新时间:2017-09-06 19:20:53
问题描述:
双方因为买卖发生口角,原告首先冲进柜台用拳头击打原告,原告为自卫抄起柜台上的剪子抵挡,造成原告受伤。当时即住院治疗,原告付药费1、3万元,当时原告提供的诊断是重伤,可是很快就出院了,双方当时同意私了,要被告交钱15万了事,被告没同意。现在原告起诉了,请问律师,被告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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