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没有证据证明我是这不情愿的情况下写的)是不是就需要我来偿还这76万这样我打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7-09-22 13:41:19
问题描述:
2017年2月17号 我哥哥让别人分两次打了76万在我名下的银行卡里 现在我哥哥不见了 打钱的那个人就找到我让我写了一份欠条(但是却是是在害怕的情况下写的 当我没有证据证明我是这不情愿的情况下写的)这种情况是不是就需要我来偿还这76万 还有 如果我哥哥出现了说这76万是他要求打到我的卡里也是他用的 这样我打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