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现公司工作不足一年,但该公司一直没有为本人签署劳动合同,请问能否提起双倍工资赔偿仲裁?
更新时间:2017-09-01 20:11:25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6年10月28日入职该公司工作至今,期间该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署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在入职半年时曾提出要签署公司的保密协议才可为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但因其协议过分苛刻及不合常理,本人明确拒绝签署保密协议,故一直工作至今并没有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现问题如下:
1.请问本人能否到劳动局提出仲裁或调解,要求该公司赔偿在职期间的两倍工资?
2.如果可以,该公司曾提出要本人签署带有附加条件的劳动,但本人已明确拒绝,是否会影响仲裁或者调解结果?
3.如提出劳动仲裁,需提交什么类型的资料证据到仲裁庭?
4.劳动仲裁一般审理时间有多长?
5.如劳动仲裁胜诉后,该公司拒不执行,是否可提起诉讼或有其他强制手段要求其执行?
劳烦各位律师解答,本人感激不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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