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一个投资商跑了,他们这不存在什么合同,我才发现自己被骗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7-09-23 11:10:38
问题描述:
我被北京朝阳区高碑店一家所谓的影视公司忽悠骗了13000多元钱(含1500元伙食费和违约金保证金11500元),当天让我去的八一影视基地,去了之后把我合同和伙食费发票拿走了,理由是上报财务,在那里待了五天让我去山东临沂沂蒙影视基地,说是跟组拍摄,说的是把我合同转到山东那边去了,在那里待了一晚,第二天让我去宁波象山影视城,理由是A组暂时没法拍戏了,说是一个投资商跑了,让我去象山影视城B组拍摄,我到了象山影视城后,问合同转到象山影视城这边了吗?管事的人说:他们这不存在什么合同,是拍几天拿几天的钱,而且跟北京山东没关系。我应聘的是艺人助理,去了之后让我做群众演员,我才发现自己被骗了,我合同拿走了,把我架空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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