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后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法院未做判决,是不是要来繁昌起诉?
更新时间:2017-08-29 16:50:38
问题描述:
各位大律师好,我近日想来繁昌打一个关于孩子扶养费的官司,妻子是繁昌人,1998年结婚生有一子,2007年她去了国外后来就失去了联系,于是我于2008年向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法院作出不予离婚判决,6个月后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2009年法院以缺席判决公告送达判决离婚,孩子跟我一起生活,关于孩子抚养费法院未做判决,判决书提到待被告出现后另案起诉,被告从2010年开始断断续续支付了一点生活费,从2014年开始一直到孩子18岁3年未支付任何费用,我也曾多次与对方交涉未果只能通过法律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她目前已经会到繁昌老家,请问律师我是不是要来繁昌起诉?她有外国绿卡一旦启动诉讼程序能否限制她出镜以保证诉讼顺利进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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