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原告用上车位一个月,第三方人拿出我曾经于他私下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为由,请问律师那原告如果迟迟拿不到钱
更新时间:2017-08-27 08:11:47
问题描述:
你好,去年我将自己房产名下的地下车位卖给了原告,可原告用上车位一个月,第三方人拿出我曾经于他私下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为由,不让原告使用车位,经我们三方协调多次未果,所以原告把我起诉了,现法院以宣判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解除了我们的车位买卖协议,可我现在没有经济能力退还原告钱,我想请问律师那原告如果迟迟拿不到钱,会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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