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未领证实质存在的婚姻赔偿
更新时间:2017-08-24 16:39:25
问题描述:
您好,已举办了婚礼也同房了,但没有领结婚证,婚后几天先吵嘴后男方打了女方,女方跑回娘家并表示不愿再生活在一起了,同时男方也把门锁换了,只是说,想回家拿东西给他打电话,现在男女双方已分开了,男方多次跑到女方娘家闹(当时女方也报警了),要求女方把所给的财礼全部折成现金赔偿八万元,但男方也拿不出八万元的依据,并且八万元要在三个月内付清,否则再罚款八万元(女方月收入四千,父亲月收入四千,母亲下岗),女方迫于男方来家里闹事,女方父母在协议书上签了字。请问,这八万元应该付给男方吗?应该三个月内全部付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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