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时村里没有土地使用证。一处有土地使用证,但属超面积。是不是另一处以后儿子不能继承?
更新时间:2017-08-22 11:32:11
问题描述:
一处儿子婚前共同建造,审批时村里没有土地使用证。一处有土地使用证,儿子婚后与父母共同造,但属超面积。两处怎么确权?如果一处确权给儿子,是不是另一处以后儿子不能继承?补充:儿子婚后与父母住在子女婚前建的房里,女儿出嫁。子女都是城市户口,女儿是本村的居民户口,女儿儿子有股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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