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往的房子是单位分给我们的职工福利房,建于上世纪60年代不配套,四层,每层一个
更新时间:2017-08-21 13:10:25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往的房子是单位分给我们的职工福利房,建于上世纪60年代不配套,四层,每层一个卫生间每家20平米,房租也是按20平米交的,由于0几年改制,房屋没卖给职工,交给一个什么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现在面临拆迁,集团就要求算公摊面积,不知谁算的除开本身的20平米,另外又多了15·55平米的公摊,一个周围什么都没有的楼梯老房子,竟然公摊就这么多,集团要吃我们的公摊面积,故意叫人来算这么多的公摊,这合理吗?再说他们只是代管,凭什么要这么多,我们是福利房,有权享受这个待遇,我问一下这位老师,他们算的这个公摊面积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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