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5位老乡各自借了钱给一个老板,当时法官问我们同不同意,他竟然拿着钱跑了,公安会立案吗?
更新时间:2017-08-20 10:41:35
问题描述:
我们5位老乡各自借了钱给一个老板,经过我们5老乡跟老板协商,为了节省各种费用,我们把各自借条的借款数目累加成一张总欠条,共7|.9万元,由借款老板写了一张71.9万元的总欠条。在法庭上,我们各自陈述了我们各自的借款金额,最后法官告诉我们,法院只能给我们提供一个帐号,其中因是李某某的各义来起诉的,当时法官问我们同不同意,我们都说没问题,因为我们都是同一地方的人,但是后来没想到,等到法院把钱转到他银行卡里时,他竟然拿着钱跑了,带着老婆和小孩消失了,这71.9万,其中我一个人就占有50多万,而李那你的钱在我们5人中是最小的,我现在想知道,李那你的这种做法是一种刑事犯罪吗?而我们其余4个该怎么办?我们是报警,还是去起诉他?如果我们去报警,公安会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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