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新洲区供销社也有证明。单位上报的工作年限有误,请问我上学前的工龄能否与毕业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龄?
更新时间:2017-08-14 09:18:35
问题描述:
我是1974年6月被某某棉花公司阳逻采购站招为合同工,从事棉检员工作。1976年3月阳逻公社在阳逻采购站抽调5人参加三年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我被派驻阳逻公社青松大队、红岗大队驻队。至1978年6月结束回阳逻采购站任棉检员。当年黄冈財校棉检班招生,单位领导动员单位6名青年报考,我考上了,78年10月份我从单位去上学,81年毕业分回某某公司任棉检员。个人档案都有记载,主管单位新洲区供销社也有证明。我今年12月退休,社保局在审核工龄时说:单位上报的工作年限有误,原因是档案里没有当时的招工表或劳动合同,我也不清楚为什么没有,事隔40多年。根据(1983)14号文件有关精神,请问我上学前的工龄能否与毕业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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