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于2017年的1月份离婚,原因是:2016年去年4月份我生下了我的女儿,因为是女孩,所以我
更新时间:2017-08-13 10:55:46
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公于2017年的1月份离婚,原因是:2016年去年4月份我生下了我的女儿,因为是女孩,所以我老公在我女儿刚满月三天后就离家出走,后还把我刚买了几个月的新车 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悄悄便卖,一分钱也不给我们母女,一个人远离他乡,对我们母女不管不问,生活费一分也不给,无赖之下,我只能向亲戚借钱求助。于是2017年1月份他回家过年,我便提出协议离婚,离婚后,孩子归我,老公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结果我老公只给了我两个月的生活费,后来就一直没拿生活费,现在我老公不但不拿生活给我们母女,反而还要起诉我,想把女儿的抚养权夺走。我老公以前有坐过牢,而且他们家几兄弟就有两个是坐过牢的,我担心我女儿要是强行被我老公夺走后,以后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请求帮助,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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