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呢?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5-23 19:18:01
问题描述:
男方提出离婚,第一次诉讼法院判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法院于2006年4月判离婚。
但女方主张不离婚,诉讼期间女方治病花费了近3万元医药费,包括日常生活费、物业费、电话费等,男方一直未给付。
女方不服一审判决,已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请问,这些费用是在上诉时一起提交给法院?还是另行起诉?
如果另行起诉,什么时间起诉呢?向哪一级法院起诉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