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房本(住房证)他说我们应该先跟卖房的人确权之后再跟买房的人打官司要房,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更新时间:2017-09-02 14:21:45
问题描述:
我爸爸留给我的一套公产房,被我哥的儿子给偷着卖了,而且房本(住房证)已经在买房人的手里,上个月开完了庭,律师给我弄的是按物权法发的官司,把买房的,和卖房的都列为被告了,对方提交的证据就是一个房本,我们提交的证据就是我姐姐弟弟们给我写的证明说我们家老爷子生前就说过这个房子留给我住(因为除了我以外的其他兄妹都有房有正式工作),还有一个证据是房屋所属单位给我开的一个证明,就说这个房子是当年分配给我爸的铁路的职工房,决定我爸死后由我继续居住!按常理,我们都认为这官司肯定能赢,因为我爸死了,还有我们这几个儿女,我们谁住都行,也轮不到他一个当孙子的就把爷爷的房卖了,再说了,租房证上写的很明白,不允许私自转租,更不得买卖,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在马上要出判决结果了,法官主动联系我,说建议我撤诉,因为一个案子,两个被告,解决不了,他说我们应该先跟卖房的人确权之后再跟买房的人打官司要房,还说在爷爷死后我们都没有回去住过(因为我一家常年在北京打工),还说房本在人家手里,还说虽然兄妹们给我出证明了,但只能证明我爸生前说过把房给我,也不能证明我爸死的那一刻就把房给我了,所以现在很迷茫,不知道法官到底是出于好心,还是收了对方的礼了一起来故意吓唬我们,法官还说,如果不撤诉,最后的结果就应该是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怎么办,求求各位大师给点建议,现在是个很关键的时刻,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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