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53签订的一年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8000,但签订合同为基本工资2500,剩余为奖金
更新时间:2017-08-01 21:28:16
问题描述:
我是2016/5/3签订的一年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8000,但签订合同为基本工资2500,剩余为奖金,奖金未写在合同内.现2017/8/1公司口头通知我被辞退,我要求赔偿N+1+0.5,公司不同意.只愿意赔偿1.5而且是2500*1.5,我当即表示不同意.在一年合同到期后并未和我续签合同.因为没有谈妥赔偿现在又说不辞退可继续上班,但工资只有基本工资2500.我们工资是发现金.我想仲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我的情况能得到什么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