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责任田一块,于是与本人协商(协议方式)现在因为国家征用原我方土地建学校,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5-20 03:20:01
问题描述:
本人有责任田一块,于1999年6月27日,因同村居民(下称B方)须占用本人责任田作堆放建房泥土使用,于是与本人协商(协议方式)用他的一块责任田与我的互换,对方责任田因已经租给第三方(下称C方)作鱼塘使用,互换后,鱼塘的承包费(500斤稻谷/年)归我所有。然C方提前中止合同。 现在国家征用原我的土地建学校,同时,由于C方中止合同,放干鱼塘,恢复原样后,我方发现B方土地大小与我的土地大小出入较大,所以我方要求B方中止协议,但B方不予理睬,后向村委要求调解,但B方拒绝调解。
由于双方签订协议时,B方责任田被鱼塘淹没,所以没有测量面积,协议中也没有注明于面积相关事宜,现在因为国家征用原我方土地建学校,所以我要求对方换回自己的责任田,请问,应该怎么办?
但协议中有注明(双方都不能种永久性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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