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祖父祖母共有子女六人共同生活,当初平房拆迁,只有我父母已婚,婚后爷爷申请了两套公房,一套
更新时间:2017-08-01 10:45:2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祖父祖母共有子女六人共同生活,当初平房拆迁,只有我父母已婚,婚后爷爷申请了两套公房,一套三居,一套两居,爷爷因为我父母已成家,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于分房当年就迁入两居室,我父亲经济不独立,工资要交给爷爷养活弟妹,所以依旧全家在三居室里生活,后来我两个叔叔要结婚,我爷爷希望我父亲把两居室借给弟弟们结婚暂住,我父亲当时认为他们有房子就会搬走了,就同意了,后来我爷爷去世了,奶奶健在,全家同意的情况下我父亲成为两套房子的承租人,我两个叔叔也有了自己的私房,我们一家三口因为一直生活在10平米屋内,父母现已年迈多病,且和六叔家共住,无法正常生活,我们走投无路只得外出租房,目前房租每月五千多元,已无力支付,我们希望两位叔叔有私人住房的情况下,腾出房子,起诉后,我们败诉了,现准备上诉,各位尊敬的律师,希望大家能给一些建议,感激不尽。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