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遗产公证及继承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7-07-27 08:58:01
问题描述:
我的外婆在我外公去世后于1981年与我继外公结婚,我们都叫我的继外公叫刘爷爷。刘爷爷于2008年去世,享年94岁,他有婚前子女二人早已移民到美国,现在完全失联。我外婆于2016年8月因病去逝,享年90岁,我外婆有儿子4人,女儿1人(我的母亲),其中一个儿子在今年7月17日去世,这个儿子有直系亲属为妻子、两个亲生儿子、一个继子。外婆和刘爷爷结婚时未生育儿女,也无未成年子女。刘爷爷过世后,他两名子女均未尽过赡养我外婆的任何责任,目前均已失去音讯。刘爷爷和外婆在湖南某某大学(长沙岳麓区)有共同房产一套,现想办理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房产继承过户手续,不知道能否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办理哪些手续?刘爷爷和我外婆的结婚证已遗失,只有户口本(尚未注销)、死亡证,原单位是湖南某某大学,我外婆有户口本、死亡证,原没有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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