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丹东元宝区的,我有个借贷案子,现已开庭一次,我给对方通过
更新时间:2017-07-20 11:05:42
问题描述:
我是丹东元宝区的,我有个借贷案子,现已开庭一次,我给对方通过网银转账五次共31.4万元,有十万元是我俩从银行一起取出来的现金,这个钱是我从浦发给他贷的款,他答应每月本息他还,从2016年的11月29
日还,他每月往我浦发账户打钱4600元,他还了四个月找借口不还了,现在开庭他不承认这笔钱,我俩互相转账他始终用一张建行卡,已从浦发银行打流水他每月还款的记录,现在法院让他把他的银行流水打出来交给法院半个月过去了他一直没打流水交给法院,我很着急去法院问了二次,法官的回答她没有时间给对方打电话所以流水没送来,我就法院什么意思,难道被告给法官送礼了吗?现在这年月还敢收礼?是不想干的节奏,我想问一下你们我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