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在农村建房,1987年办的土地使用证,1990年户口迁出,1996年房子卖给一外地人,有一
更新时间:2017-07-17 14:17:15
问题描述:
1985年在农村建房,1987年办的土地使用证,1990年户口迁出,1996年房子卖给一外地人,有一纸张协议,卖3200元,当时给2000元就让他住了,结果后来他欠的钱一直没给,等我们再回去看时,他又把房卖给了别的外地人,他们的户口根本迁不到村上来,想请问下我们手上的宅基地使用证还有用吗?如果拆迁的话,能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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