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3月20日给鲁某借了73.5万元,还款时间是2017年5月20日,这个借款是用于归还
更新时间:2017-07-17 16:34:44
问题描述:
我于2017年3月20日给鲁某借了73.5万元,还款时间是2017年5月20日,这个借款是用于归还2014年鲁某找别人的借款,借条上也是约定了还款时间和借款用途的以及借款的支付方式直接转账给别人,这个钱我在3月20日直接转账给了别人,并我有一张他在2014年给别人出具的借条作为附件。现在这个钱没还我,我把他夫妻共同起诉到了法院,现在他说他与他妻子2016年就离婚了。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因为这个钱实际是2014年婚姻存续期间找别人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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