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婚后无住房为由要求男方支付经济补助,但女方婚前居住于其父母的四层农村自建房
更新时间:2017-07-20 21:05:44
问题描述:
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婚后无住房为由要求男方支付经济补助,但女方婚前居住于其父母的四层农村自建房,且离开男方家后亦一直居住于其婚前居住的地方,女方有劳动能力且收入与男方不相上下,男方是否可以拒绝支付女方提出的困难补助。 另,女方要求将其随嫁物品收回,为结婚而购置的空调和电视机是否属于婚姻存续关系中的夫妻共有财产? 男方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宽裕,是否有权要求女方退回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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