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鉴定:杂物引发火灾。起火点为蛋糕店后窗下。(没确定责任人)。火灾蔓延很快,把二楼三楼阳台烧毁,楼
更新时间:2017-07-13 22:05:39
问题描述:
消防鉴定:杂物引发火灾。起火点为蛋糕店后窗下。(没确定责任人)。火灾蔓延很快,把二楼三楼阳台烧毁,楼壁墙体脱落。蛋糕店只承认几件铁器是自己所有,别的坚决不承认。没有证人证明杂物就是他家的。他家后窗下堆放杂物很多很久了,最少几个月了。由于没有物业也没人管理。别的单元也有杂物堆放但是都可以找到物主。都是自家窗子下堆放。消防不写责任人,他家坚决不承认。。我们找谁维护自己权益!失火夜里他家偷偷清理干净了现场,什么也没留下。 没有证人就可以推卸责任,没有消防确定责任人就不需要赔偿?我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请律师帮忙,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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