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环卫工作,早上7点50在停车作业中,被后方行驶来的大型电动三轮车撞击环卫三轮车,导致环卫三轮
更新时间:2017-07-06 16:00:02
问题描述:
我父亲在环卫工作,早上7点50在停车作业中,被后方行驶来的大型电动三轮车撞击环卫三轮车,导致环卫三轮车直接撞击我父亲腰部,致使腰椎横突3处骨折,交通责任认定后车全责,在民事赔偿这一块,交警给我42天误工赔付,我们认为不合理,大夫说是至少10天以后才能带上腰部护具下地行走,骨头生长期为3-5个月,这样就产生好几个月的误工费,怎么就算了42天?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对于此事,法律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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