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内部房屋回迁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17-07-02 11:19:43
问题描述:
家母的老房子134平米(住宅房照)用作营业用房开商店,在1992年被拆迁,当时我们要求按照商品房回迁面积(拆一补一),开发商给我们老房子作价9.45万元、安置在新建三楼住宅(我们不同意),如果要底商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购买(2500元每平米),由于是被拆迁户降为2000元每平米。由于担心底商卖没了、我们不情愿地交了房款(母亲筹集钱、经过我哥的手交给开发商),由于消防等问题新楼没有验收、办不了房照,直到2011年年末我哥以回迁名义办理了自己名下的房照。由于给父亲手术的问题、才知道底商房照落到了他们夫妻的名下,2012年父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登记在他们二人名下的房照,由于我哥出示了七张17万元交楼款收据,法院建议我们起诉民事来确权(争议的底商是来自于回迁还是来自于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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