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10年前已同孩子的妈离婚,离婚后写了一份协议,孩子归男方,就是如遇国家调整,房产分4份,
更新时间:2017-07-12 15:06:38
问题描述:
你好,因为我10年前已同孩子的妈离婚,离婚后写了一份协议,孩子归男方,就是如遇国家调整,房产分4份,男,女各一份,儿子两份,女儿无份。如果儿子年满18周岁后,房产自动属于儿子,男,女双方及女儿无权处理,现在我儿子已满19周岁,这份协议在民政局已存档,已具法律效果,女方现在告我,房子在今年5月政俯征用拆迁有一笔拆迁款,因为离婚协议注明,儿子满18周岁后,房产自动属于儿子,所以拆迁款是政俯打在儿子的帐户上,现在法院冻结了我儿子40万,法院在冻结这一笔款之前,是根据原告说要冻多少、就多少、,还是法院也要去取证在冻结多少才可以。她是根据什么可以同儿子打官司,冻结儿子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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