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单位工作十年了,其间底薪一千元,但每月的工资都低于长沙市最低标准。以前是负责一个区域,把这个区
更新时间:2017-06-27 17:38:26
问题描述:
我在一单位工作十年了,其间底薪一千元,但每月的工资都低于长沙市最低标准。以前是负责一个区域,把这个区域的事做完就可以了,现业务量下滑严重,公司突然改成计件,这样我底薪都扣的只有七八百元了。请问我可以申请解除合同,要求单位补齐低于最低标准工资部分,并双倍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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