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我和我前夫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15岁、小女儿8岁),2015年我们协议离婚,大女儿跟随前夫
更新时间:2017-06-22 19:39:17
问题描述:
我想请问:我和我前夫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15岁、小女儿8岁),2015年我们协议离婚,大女儿跟随前夫,小女儿跟随我生活。2017年5月底前夫因单方事故意外死亡(补偿金20万),离婚后我与前夫都没有再婚。前夫死亡后由大女儿安葬,现在我想要回大女儿的抚养权,但是前夫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都也成家立业,没与前夫一起生活,前夫父母都也离世)。大女儿目前跟随我,但前夫哥哥及姐姐干预我们的生活,他们指出我对大女儿没有监护权,更要求保管前夫的死亡补偿金(替大女儿保管,并干预钱的用途)。我有一个兄弟及一个姐姐(都也成家立业),我的父母健在。咨询的问题:1、大女儿的监护权该归谁;2、前夫哥哥及姐姐对前夫的死亡赔偿金是否有权干预;3、小女儿是否可以分得一小部分的死亡赔偿金;4、前夫的死亡赔偿金该怎么处理(那些人有权参与);5、如果大女儿愿意跟随舅舅生活需要什么条件。6、死亡赔偿金我可以不要,只想要回大女儿的监护权;7大女儿跟随她舅舅生活也可以,如果这样死亡赔偿金该归哪个监管及使用;8、死亡赔偿金该怎么分配、使用及监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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