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购3.26,中介和买方延误1个月再通知我买方不够资质是否算违约?律师您好,我之前有一套二手商
更新时间:2017-06-19 13:55:37
问题描述:
北京限购3.26,中介和买方延误1个月再通知我买方不够资质是否算违约?
律师您好,我之前有一套二手商住房,限够前与买家签定合同并同意交与我10万定金和30万解抵押贷款。3月26日北京出台商住限够政策,购房条件 1.连续缴纳社保5年或缴税 2.全款买房 3.名下无购房记录。我很担心买方由于政策原因被限,故在还贷之前再三和中介联系并确认此事,得到的消息是买方全部符合购买条件并依然愿意购买此房。后来继续解抵押走审核手续,在4月中旬银行全部办理完我也去房管局对房产进行了解押。当一切手续办好后,进入资质审核时,4月26日中介告诉我买方不符合购买条件,原因是没有连续缴纳社保5年,需要解约,让我退还10万定金及30万解贷款,而目前我已把钱还给了银行,手里没钱了。中介与买家并没做到及时告知和审核的义务,或者说存在故意隐瞒期骗的行为,这种情况买方是否存在违约?还是算做政策不可抗力三方都无责?我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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