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5年借出二十万至今即将满两年,当时书面约定月利息三分,至今任未归还。五月还了五万但当时也没
更新时间:2017-06-10 17:09:09
问题描述:
本人2015年借出二十万至今即将满两年,当时书面约定月利息三分,至今任未归还。五月还了五万但当时也没有说还的是利息还是本金,借方是转账给我的但我也没有给他写收条。现在我即将起诉,我可不可以认为是按三分计算的利息还给我的,但借方一定会说是还的本金,这种法院会怎么判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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