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和起诉
更新时间:2017-06-08 09:55:47
问题描述:
2013年7月份,我承包了用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的工程,在投资400多万后,某建设集团安徽分公司以工地管理混乱有个人不良债务为由以某建设集团名义做出撤换项目负责人的决定,并在项目部大门口张贴公告。在由分公司老总主持的要我退出的协调会上,合伙人承诺等工程款下来后退回我投资的承诺,分公司也承诺让我放心,工程款会先到公司账户的,没我两个人同时签字谁都不会给的。现在工程款也下拨的差不多了,分公司一次都没通知我就直接转给了我的合伙人,至今我没有收回一分钱投资。现在想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再起诉公司。手里现有的书面证据有:某某建设集团法人授权委托书(全权受托洽谈中标工程事宜)分公司总经理电子邮箱发给我的公司派驻工地五大员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发给我的投标保证金汇票复印件。人证有项目所在地和参与人员。这些资料可以申请保全和起诉吗?分公司的会议记录怎么才能拿到,申请证据保全有用吗?如能起诉可否去石家庄法院起诉。谢谢!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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