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村里修路,前村委同意拆旧建新,现任书记以我户口在外,认定新建房屋是违建,进行了强拆。
更新时间:2017-06-07 12:27:43
问题描述:
我原籍农村,小时候过继给叔婶,老人去世后,继承房屋一处。1998年,弟与我商议,想在我处建房,经村委同意后,便将房屋进行了置换。后来村里规划建设,因弟置换给我的房屋(父母去世后我弟继承的房屋)影响到村里修路,需要拆除,村委研究后,同意在规划后的原宅基地上拆旧建新。在2015年经现任村书记同意,及镇土管所工作人员答复,建好房屋登记就行的情况下,建设了房屋。 现在, 现任书记不但否认了同意建房及建房原因,而且强硬的对我说:户口不在家,就没有宅基地了,宅基地上所有东西都归村集体了,以前村委的事都与他无关了等等理由,认定新建房屋就是违建,限令2017年5月2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将强行拆除。我问有无乡镇及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拆除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时,他说,这是村委的决定,有权强行拆房,到2017年5月25日,就行使权利了(经调查未召开村民大会)。 2017年5月25日,在我未接到任何房屋拆除通知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将房屋进行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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