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买的保险,3月9日提交保险单,观察期是1个月,我是4月11日在医院查出右乳房有肿块,建
更新时间:2017-06-04 21:52:15
问题描述:
2017年3月买的保险,3月9日提交保险单,观察期是1个月,我是4月11日在医院查出右乳房有肿块,建议我到无锡大医院去复查,4月18日去无锡妇幼检查,当时医生检查了一下(在门诊检查了一下乳房)就说让我预约住院,要开刀,然后我就去住院部预约了,19日住院,20日就开刀,开刀之前医生就和我说我的情况有可能是大刀,要等手术后的切片,后来结果是大刀,我得的是乳腺癌,现在保险公司在办我的理赔,因为我是在村委组织的两年一次两癌筛查中检查出来的,所以保险公司把我2015年的检查结果从电脑里调出来,说我2015年时就已经查出身体有不好的情况,所以现在只能理赔4万,2015年乳房是小叶增生,宫颈检查是HPV为阳性,型号为33,2017年乳房的是右侧乳腺低回声团块,宫颈检查是HPV为阳性,型号为33,还有一个就是我是一个笔录,保险公司之前有人员到我家来询问过,其中有一点是:我是在今年年初时有一次休息时脱文胸时自己发现的。所以现在保险公司说就凭上面两点我的理赔金额只能说4万,说我要么同意,要么走法律途径,所以我下载想咨询一下以我现在的情况要怎么办?保险最高金额是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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