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3月2日离婚,协议书中,自愿离婚,无共同子女,无共同财产,也无任何财产和债务纠纷。3月
更新时间:2017-05-31 20:42:15
问题描述:
我于2017年3月2日离婚,协议书中,自愿离婚,无共同子女,无共同财产,也无任何财产和债务纠纷。3月3日对方把我陪嫁的东西(十字绣,衣服,照片)砸烂,并且十字绣剪了,扔到我家门口,我家没人,下班回来后看到,我一气之下,当天到他家把我陪嫁的电视砸了,其他无损坏。现在他以故意毁坏财务罪把我告到当地派出所,请问,我是故意毁坏财务罪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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