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借钱不还,分手后如何起诉
更新时间:2017-05-28 15:34:03
问题描述:
男方与女方两年前在大学里相识,2016年毕业后,共同到北京找工作。2017年春节分别与双方父母见面,并商议过当年领取结婚证。男方于2月25日来到女方家里,向女方父母学习开淘宝店,经营手工制做的舞台演出道具。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女方父母也未向被告因吃、住、学习等收取任何费用。
女方的父母一直经营着2家淘宝店铺,其中一家是女方上大学时以女方的身份注册的,由女方父母经营,3月18日女方母亲给女方支付宝账户转入一万元,鼓励女儿创业,并将女方注册的店交由女方经营。期间男方也在女方及女方父母的帮助下开了一家网店。
男方跟女方说,其在北京时买手机的钱是在网上借的,现在没钱偿还借款,女方同意暂为其垫付,4月1日给男方支付宝账户转账5,000元。4月20日男方在未告知女方的情况下,从蚂蚁借呗借款7,000元,其中6,500元转入杨某的支付宝账户,500元转入杨某银行卡 ,并将当时货款122.07元也转入杨某银行卡, 4月23日,男方把私自从网上借款7,000元借给朋友的事情
告诉女方,女方虽然很生气,但是因住在女方家里,所以没有与其争吵。男方说每天要3.5元利息,没钱还,并多次询问女方的支付宝账户里回笼了多少货款,女方同意先帮助男方把欠款垫上,男方欣然接受,女方于4月24日转账给男方1,787元,5月1日转账给男方4,444元。
5月11日,女方母亲得知,男方在未与女儿商量的情况下,从网上借款借给朋友 ,向男方询问事情经过,男方说,杨某腰间盘突出,向其借款4,000元,男方主动借给6,000元,并为其偿还了网上购物的1,000元欠款。女方母亲认为其解释不合常理,并问为什么不与女儿商量。被告便于当晚23点收拾东西,离开女方家。并私自从女方包里偷走500余元现金。
5月12日女方母亲,打电话通知男方母亲,并告知男方离开的原因,男方母亲说,等儿子回来,马上与女方联系。期间男方与女方及女方母亲通过微信交流,很不愉快,女方不想与男方继续交往,5月16日,女方母亲微信通知男方父母转告其儿子返还借款,男方父亲在微信里说,这钱我们有,
但是不会还。男方母亲在电话里说,不还了,就当我儿子的工钱了。男方微信问,是不是还了钱,就再没有瓜葛了,女方说,还钱,两清。男方说还钱可以,但是我现在没钱。女方向男方的朋友杨某说明以上情况,杨某答应把钱直接还给女方,但是男方从中阻拦,让杨某把钱还给男方,可见男方蓄意拖欠不还。
以上为事实经过,请求律师回复,能否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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