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刘先生在深圳某4S店4月6号定购一台吉普指南者车型,合同上写的是5月20号交车于客户(因之前口头约
更新时间:2017-05-20 17:36:19
问题描述:
我刘先生在深圳某4S店4月6号定购一台吉普指南者车型,合同上写的是5月20号交车于客户(因之前口头约定的是一个月内交车,也就是5月6号交车。该口头协议具有一定效意吗?)押金为1万元整,已于销售多次沟通订车时间将至需交车。销售一直已厂家没车为由拒绝交车,销售回复可退一万押金。我不同意单退一万押金,单退押金我亏损的严重。为此我在此咨询各位律师之一该如何维护我的利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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