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犯了合同诈骗罪,在我知晓合同流标我第一时间还了我朋友保证金八万元。2015年9月底我手机
更新时间:2017-05-17 14:55:42
问题描述:
2011年我犯了合同诈骗罪,在我知晓合同流标我第一时间还了我朋友保证金八万元。2015年9月底我手机丢了与我朋友失去了联系,他们告到了公安局,现我取保出来的,朋友的钱我陆续还了二十几万,还差三十一万。今年我也能把钱还完了。可我的案子移交到了检查院,公安局给定为诈骗携款潜逃,马上要起诉到法院,我怎样作才能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检查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时间有多长。谢谢律师们给我指条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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