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2008年离婚,当时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为财产全都归我母亲,我归母亲抚养,当时我只有15岁
更新时间:2017-05-09 09:20:48
问题描述:
您好,我父母在2008年离婚,当时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为财产全都归我母亲,我归母亲抚养,当时我只有15岁,父亲当时的想法是想把房产都给我,但是由于岁数不够再加上民政局的填写分割财产内容无法写这么详细,导致没能在上面写清楚,后又在离婚后父母写了一份手写协议,内容是房产归我母亲保管,父母双方谁再婚谁就没有使用权只有居住权,但是此协议写的仓促并没有备份,只有我母亲有一份,父亲手里没有,后期我倒是看见过协议的内容,因为当时岁数小没想那么多,所以没有把协议拿走或备份。过了几年我母亲又再婚,并又生育一个孩子。之后我也结婚生子,由于我是农户,我爱人是非农,我的孩子一直没办法上户口,根据户籍处的要求是我必须有房产才能给我的孩子上户口,我跟母亲沟通房产问题母亲只说给我一间房上户口用,多余的没有,而我认为既然已经都有了家庭还是把房产分割清楚比较好,并且根据他们手写的那份协议我并不应该是只有一间房,但是一直没有结果,只有我母亲拿着那份协议,其他人手里都没有,而我母亲又不按照协议的内容去做,我父亲想起诉但是没有证据,我母亲的做法让我跟父亲都很是生气,想起诉又找不到有利的证据。现在二孩政策开放了,我跟我爱人想再要一个孩子,也已经怀孕了,但是由于第一个孩子都没有户口所以现在批不下二孩的准生证,我爱人一直很生气着急,现在这个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家庭了,我想寻求律师的帮助,看看是否有可循的法律帮助到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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