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们有个一栋两层的房子,一层是租给别人做了店面,二层是用于居住,租的
更新时间:2017-04-26 08:20:1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们有个一栋两层的房子,一层是租给别人做了店面,二层是用于居住,租的时候双方打了合同,乙方要付甲方三个月的押金,必须要租满一年否则押金不退还,还有就是每个月的租金不按时交若延迟十天就当做放弃了,现在乙方没租满一年并以晚上停电的这种不存在的借口,(因为乙方是干铝合金工作的,白天并没有影响过他的工作,晚上他说的没电可能只是偶尔的供电局停电了,)要求我们退换押金,我们没同意退还,乙方把绝大多数的物品搬离走了,却故意剩了一些物品放在房子里并且还拿走了钥匙,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是否是在正当的维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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