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黃傑,香港人,亦是深圳福田區上梅林新村村民,在1990年時,上梅林村委(現叫上梅林
更新时间:2017-04-20 22:51:31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名字叫黃 傑,香港人,亦是深圳福田區上梅林新村村民,在1990年時,上梅林村委(現叫上梅林實業股份公司)派了一塊80平方米的土地給我爸爸用來建房,建了4層高的樓房,建築許可證只有我爸爸的名字,我爸爸有4個子女,我是排行第三
到1995年,我和一名女子結婚,婚後我的老婆要求我的爸爸立了一份遺囑給我,內容你當我爸爸去世後,上述的物業只留給我一個人,以後我的爸爸在1996年去逝。
到1999年,我把這4層高的樓拆掉,從新建成8層高的樓房,建房的資金是由我的哥哥借給我,之後由每月房租還付給我的哥哥,2003年已還清。
到2004年,我得到恐俱症,不敢回來深圳,之後由我的老婆負責管理這栋樓房的租務和事務,我沒有過問。
到2009年,我的老婆去上梅林股份公司,把這栋樓房的業權改爲我和她各佔50%業權,這件事我完全不知情亦不同意,因為我爸爸立遺囑給我時,有一個條件,要我如果我沒有子女,我去世後就要交回給我的哥哥們的子女,因為,這栋樓是我黃家的祖業。
到今年三月,我的老婆進一步行動,
到房管辦,即是交出租屋稅的地方,由原來只有我的名字的稅單,改為一半單位的交稅人是她。
我知道她打算計畫把這50%業權送給她的家人,我可以阻止她這樣做嗎?
請問我可以怎樣做?可以到法院控告她嗎?可以拿來這50%業權嗎?謝謝解答
補充:因為這樓房的地是村委派,所以沒有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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