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同前夫离婚时,房产、小孩已经分好,前夫付给我2万5千元到手,房地产、孩子归男方所得,而
更新时间:2017-04-16 17:45:18
问题描述:
我是2009年同前夫离婚时,房产、小孩已经分好,前夫付给我2万5千元到手,房地产、孩子归男方所得,而不到一个星期,他向我借了1万元,当时他也写有借条给我,至今没还给我,在借钱这么多年也打过多次电话要还钱,最终他将手机号换了,但知道他的工作单位,这样的事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是一个女人,不知道怎样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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