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更新时间:2017-03-30 14:50:09
问题描述:
A公司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受理,并且发出公告,公告中明确规定,债权人在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申报债权。B银行曾向A公司贷款15万元,C金融公司为该笔贷款的连带保证人,在得知A公司破产后,B银行向管理人申报债权15万元,C金融公司也向管理人申报债权15万元。D公司是A公司的债权人,但是在两个月内的债权申报期间内,并没有申报债权。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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