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母健在,有四个儿女,大哥大姐在外地,二哥和妹妹在一个村子里,现在由妹妹赡养两个老人,其他儿女每年
更新时间:2017-03-21 09:07:50
问题描述:
老父母健在,有四个儿女,大哥大姐在外地,二哥和妹妹在一个村子里,现在由妹妹赡养两个老人,其他儿女每年要支付5000元养老费,老人有一间房子,是原来和二儿子在一起住的房子,由于二儿子的孩子结婚,自己买了房子,二儿子搬去和孩子一起住了。房子现在空着。(房子是二儿子和老人一起盖的)
由于养老问题,老人和二儿子产生了很多矛盾。第一次养老协议,是 四个儿女一年轮流照看老人,每人三个月,老人房子和二儿子,一人一半!! 但是由于两个儿女在外地不方便回来,坚持不到一年,老人再起诉。签订现在的协议,由四女儿赡养,其他儿女拿5000元赡养费!
现在的问题是, 老人往回要房子,要过户给四女婿! 二儿子提议 ,房子给你可以,抵养老费!老人不同意,执意要回房子!
经过村领导协商,1把房子给老人,养老费还的拿!2老人由二儿子赡养,房子卖的钱,归二儿子,但老人还要房子钱!!
我的问题是,二儿子该怎么办,房子有没有二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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